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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骏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遣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上海一院蚌埠医院蚌医大二附院))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科室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1

护工

1

精神医学科

55周岁及以下

护士专业或有护工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要求中的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证明无效,55周岁及以下”指“197111日(含)之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共分现场报名、资格复审、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0608日至20260615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蚌埠市禹会区冠宜大厦2号楼16层1611室。

3.报名材料: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认定材料(由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一寸证件照一张。

(二)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通过后电话通知为准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将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取得体检结果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的报名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

、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流程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安徽骏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上海一院蚌埠医院(蚌医大二附院)工作,按照医院同岗位派遣制员工发放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时到用工单位上海一院蚌埠医院(蚌医大二附院)报到,若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骏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552-3286212 老师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告。     

 

 安徽骏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0608日

报名表.docx